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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芝加哥机场发生一个真实案例,一位绿卡持有者,因为长期在中国生活,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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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ngbird
时间:
2026-1-1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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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芝加哥机场发生一个真实案例,一位绿卡持有者,因为长期在中国生活,被工作...
绿卡“跑卡族”的黄昏:芝加哥机场I-193豁免单背后的美国移民审查变革
在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的入境大厅,一位持有美国绿卡多年的华人旅客被海关官员请到二次检查区。他护照里夹着有效的永久居民卡,但过去几年大部分时间生活在中国,仅每隔半年飞回美国“打卡”几天以维持身份。这次,海关官员没有像以往那样盖章放行,而是要求他现场填写I-193表格,并缴纳695美元费用。工作人员明确警告:“如果你下次再这样长期离境,很可能就不让你进来了。”
这张695美元的单据,表面上是一笔入境豁免费,实际意义远超罚款。它在移民系统中标记了一位“高风险旅客”,意味着这位绿卡持有者从此被归为需要“特别放行”的对象,而非正常回家的居民。海关官员的问题开始聚焦于生活细节:“你在美国的住址是什么?工作单位在哪?孩子在哪上学?”这些看似例行公事的问题,实际是在拼凑一个核心答案:你的生活重心究竟在哪里?
触发海关关注的关键节点是单次离境超过180天。一旦超过这个时限,旅客会自动进入“重点关注”模式,面临更严格的审查程序。许多人误以为美国没有像加拿大、澳大利亚那样的硬性“移民监”规定,可以靠短期逗留维持身份。但美国海关拥有一项更灵活的武器——“自由裁量权”。官员可以通过税单地址、驾照状态、银行流水、家庭联系等痕迹,综合判断一个人是否真以美国为家。
I-193表格的官方全称是“豁免护照和/或签证的申请”,目前的申请费为695美元。它是美国海关用来确定申请人是否可以豁免入境证件或签证条件的表格。根据法规,临时离开美国、未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返美居民,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即使未持有效移民签证或绿卡,也可酌情获得豁免。
但重点在于,申请人必须在海关接受检查后,才能判定是否能使用I-193豁免,决定权完全在海关官员手中。这意味着,这并非一种可以提前保证的入境权利,而是一种抵达后的“通融”机会。
2025年,一名持绿卡37年的爱尔兰裔妇女在芝加哥机场入境时,因十年前一张25美元的空头支票旧案被拘留,面临遣返程序。另一名绿卡超过30年的旅客因轻罪记录被羁押,国土安全部官员对此强调:“绿卡是一种特权,而非权利。”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趋势:美国移民政策正在从单纯审查停留时间,转向评估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意图”。
对于需要长期离境的人,唯一合规的途径是离境前申请“回美证”。这种证件由美国移民局签发,允许持卡人最长离境两年而不被视作放弃身份。但回美证必须在申请人尚未离开美国时提交申请,且当前审批周期常超过半年。一旦错过时机,再次入境时便会陷入被动。
一名持有绿卡30年的芝加哥华人男子从中国返回芝加哥时,因十多年前在加州种大麻的案底被捕,至今被关押在堪萨斯ICE拘留中心等待被驱逐。该男子之前返美入境都顺利,但这次却因旧案被拘。他被捕后被转送到堪萨斯州的移民拘留中心,拘留所内环境欠佳,食物不足,他英文能力有限,居留所内也没有提供翻译服务。该男子最终身心俱疲,同意接受遣返回中国。
美国移民政策呈现两极分化。2026年,政府推出“金卡”计划,承诺支付100万美元的申请人可在数周内获得绿卡。而普通移民通道则全面收紧:H-1B签证申请费拟上涨10万美元,工作许可有效期从5年缩短至18个月,19个特定国家的申请者即使已获绿卡也可能被重新审查。这种变化凸显了政策导向:优先吸引高贡献者,筛除缺乏实际联系的“幽灵居民”。
绿卡维持的关键证据集中于一些难以造假的生活痕迹。按时申报美国全球所得税被视为最重要的证明。有效的美国住址、定期使用的银行账户、本地驾照及家庭关系网,共同构成居住意图的支撑材料。一名海关官员指出:“我们不是在找茬,而是在找‘家’的证据。”
政策收紧也反映在执法细节上。2025年,美国暂停多元化移民签证抽签制度,进一步缩小非精英移民通道。国土安全部强调,未来将更严格执行“不予准入”条款,对曾有刑事记录(哪怕是已结案的轻罪)的绿卡持有者启动遣返程序。
芝加哥机场的案例发生后,一些长期“跑卡”者开始重新规划行程。有人在美国租赁长期公寓并维持水电账单,有人将子女送入本地学校,还有人刻意维持信用卡消费记录。但这些做法成本高昂,且需长期坚持。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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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此外,永久居民身份可经由放弃行为(如定居他国)而自动丧失,无须先经过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决。
当前政策环境下,绿卡持有者面临明确选择:要么真正在美国建立生活基础,要么接受身份可能被终止的风险。海关的审查不再局限于法律条文,更侧重于个体是否展现出“以美国为家”的真实意图。
对于不满半年就离境的绿卡持有者,美国移民局不认为当事人中断了居留期,入境时的审查不会太严。而对于离境六个月以上的绿卡人士,移民局会怀疑持有者是否已放弃居留权。但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入境移民官的主观判断。
绿卡人士在离开美国之前应为入境作好充分准备,应把所有能证明他没有企图放弃居民身分的证据随身携带。这些证据包括报税资料、亲属及家庭成员住址与工作信息、房地产所有权证明、银行帐户证明、信用卡、有效驾照、汽车保险、医疗保险等。
如果绿卡持有人在离开美国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会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时间,那么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先申请“回美证”。回美证本身并不会阻止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发现判定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它至少使海关官员在回美证有效期间不得单凭在海外居留时间来判断你是否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
根据统计,目前全美约有6.6万人被羁押于ICE设施中,其中部分人为合法居民或轻罪者,引发社会对于移民政策执行范围过宽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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